政府采购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26页(347字)

一些发达国家制定法令,规定政府机构在采购时要优先购买本国产品,从而导致对外国产品进口的限制。

在大多数国家中,政府及其附属机构是农产品、简单制成品、高级技术设备等商品的最大买主,但由于政府在采购中,或者采取有利于国内供应者而不利于外国供应者的差别待遇,或者在外国供应者中采取有利于某些国家而不利于其他国家的差别待遇,这种差别待遇可以采取对本国供应者给予价格上优惠的方式,也可以是对本国供应者或某些国家在做法上和程度上给予各种优惠待遇的方式。如美国从1933年开始实行“购买美国货法案”。

此外,还有英国限定通讯设备和电子计算机要向本国公司采购;日本有几个省规定,政府机构需用的办公设备、汽车、计算机、电缆、导线、机床等不得采购外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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