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批装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05页(292字)

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装运的运输方式。

但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及不同装货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论处。一次成交的大宗商品由于运输工具的限制,或者由于货物不是存储在一个装运地点,或由于货物不一定在同一时间备齐,就要在合同中订明允许分批装运。

《1974年跟单信用证统一习惯和做法》中规定:除非信用证有不同规定,否则一律看作允许分批装运。合同中一旦订有了分批装运条款,就意味着对货量和运输工具以及装运时间(但应在规定的装船期限内)均不加限制。

发货人可根据货源、船舶情况一次全部或分多次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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