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保险索赔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76页(232字)

出口货物运抵目的地时,一旦发生货损、货差,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单上写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进行检验定损,如果当地没有保险公司指定的代理人,可就近申请有资格的检验人进行检验定损,出具检验报告。

同时,对于上述损失,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必须提出以下单证: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果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需提供向责任方追索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的单证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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