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79页(451字)

保险契约上的受益人。

当保险事故(事件)在其财产或其身体上发生而受到损失时,被保险人享有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人要求索赔或给付的权利。作为被保险人必须是保险事故发生时遭受损失的人,因此,他必须是财产的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同时,也必须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是因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的人。在普通场合,投保人就是被保险人。在出口押汇情况下,如为CIF价格条件,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被保险人可写为“由某某(卖方)转让某某银行”,或者写为“投保人(卖方)”,然后由投保人背书转让银行。

如为空白背书,则执单人即成为被保险人。按一般保险契约规定,被保险人应有以下义务:(1)被保险人如果发现有关运输上的变动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保险人保险责任的变动情况,应立即通知保险人;(2)如果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这种损失又是应由运输承运人负责的,被保险人应立即向承运人追索;(3)如果发生损失,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或保险人指定的海损查勘或理赔代理人进行检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