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纳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258页(251字)

对外经济贸易专业总公司进口货物后,由北京海关通过派驻各公司的海关人员按照规定定期开出关税和代征国内税的缴款书送交各公司,由公司经过中国银行缴入中央总金库。

实行集中纳税的范围包括经贸部各总公司订购并负责付款的进口货物。只向外订购货物,不负责付款者应在进口地海关纳税。集中纳税要求各总公司每天将统一编号的收款结算凭证和外国货物发票送交给海关人员,凭以申报征税。这种纳税办法大大简化了纳税手续,加速货运验放,减轻了口岸海关的征税后解交国库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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