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的科技垄断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33页(294字)

跨国公司科技投资和开发新产品的投资大大超过一般的制造企业,企业愈大,在科技领域的垄断愈多。

跨国公司的科技垄断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拥有某一领域的专有技术,这些技术具有先进性、秘密性、公众不易知道,未经公开,未申请专利。它们或者是制造某一产品所必需的具体技术知识、资料,包括产品设计、工程设计、原材料配方、工艺流程、操作和测试方法等;或者是某一种企业管理技术和商品销售技术。

第二种形式是跨国公司申请某一项技术专利,在专利有效期内独享该项技术带来的收益,不许任何人仿效抄袭,否则为侵权行为。跨国公司还通过专利权的有偿转让谋求巨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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