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44页(348字)

各国专利法普遍规定的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必须具备的实质性条件,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总称。

这三者组成了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故又称实质性。对专利性的审查又称实质性审查。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必须同时具备“三性”,才能够取得专利权。

但也有少数国家对发明的“三性”不作任何审查,只要在专利局进行登记便可取得专利权。

在那些不实行对专利性审查的国家里,一项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权,要由法院在有关专利有效性诉讼中解决。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三性”。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则没有专利性的要求,只是要求它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似即可取得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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