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许可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92页(239字)

又称非独占许可证、非独占许可合同,与独占许可证相对,指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区范围内,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使用其技术或工业产权,但同时自己仍保留使用该项技术的权利,而且还可以将该项技术许可给第三方使用的许可证。

在这种许可证中,许可人保留了较多权利,仍可多家转让,而被许可人获得的权利比独占许可证要少,因而,其使用费一般较低。在实际业务中,这类合同适用于销售市场大,许可方自己想在该市场销售产品,而受让方又无力垄断市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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