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担保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58页(323字)

买卖合同中卖方应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即没有因此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也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一般而言,卖方的对货物的权利担保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卖方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卖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3)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通常,现代各国法律将对货物之权利担保作为一项强行法规予以规定。

当事人双方不得以约定排除其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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