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67页(382字)

国际贸易交往中,双方当事人对国际贸易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以及与贸易合同有关的其他方面所发生的纠纷。

在国际贸易中,争议主要产生在下列当事人之间:(1)国际贸易合同的买卖双方,即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2)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4)国际贸易支付中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目前,在国际上,有关争议的解决主要有4种方式:(1)协调。即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双方直接进行磋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和解;(2)调解。即发生争议以后由第三者居中调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3)仲裁。

即由争议双方达成协议,将其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予以裁决。(4)司法解决。

即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将争议提交对争议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予以裁决。4种方式中,以仲裁方式最为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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