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75页(339字)

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无可争议事实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

公证是一种证明,但不同于私证和一般国家机关的证明。公证包括国内公证和涉外公证两种。

国内公证是由公证组织对国内各种组织和公民的各种法律行为与法律文件的证明。如对当事人所订立之合同,财产的继承与转让等的证明。

涉外公证是由某国公证组织对国内的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文件向国外有关组织和公民所作的公证,或由国外公证组织对在该国的某种行为或法律文件向另一国国内组织和公民所作的公证。公证迄今已成为各国共同的司法制度。各国一般都设有公证组织。我国公证组织包括国家公证机关,以及省、直辖市、县和相当于县一级的市的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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