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商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93页(237字)

经营并向外国旅游者提供一次性免税进口的特色商品的独立核算商业单位。

免税商店经营的商品主要是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高档烟、酒、化妆品、名牌钟表、照相机、打火机、计算器、金笔、文房四宝等便于携带的商品。免税商店仅向已办完手续而即将离境的旅游者销售免税商品,而不得向国内居民销售商品,也不得向仍在国内各地继续旅游的游客供应商品。国际上许多国家大多把免税商店设立在出入国境的口岸、机场、车站、港口等地,以方便旅游者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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