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转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92页(416字)

亦称“租税转嫁”、“赋税转嫁”或“税负转嫁”。

指纳税人通过种种方式将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过程,它实质上是税负再分配的过程。对于税收转嫁问题,历史上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看法:一是绝对说,有的认为一切税收都可以转嫁,有的认为某一特别的税收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生转嫁;二是相对说,认为不是任何税收都能全部转嫁,税收是否转嫁、转嫁多少、转嫁结果如何,要由各种因素共同决定,如成本构成、价格变化、供求弹性、税种及课征形式,等等。税收转嫁多产生于商品课税,主要有两种情形:(1)前转(顺转),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于经济交易时转移给他人。

例如,酒税由酒厂纳税后,经批发商和零售商,最终转移给消费者。

(2)后转(逆转),纳税人逆经济交易方向将税款转移给他人。例如,由于需求减少、销售量下跌,因而零售商无法将其税款通过涨价形式转给消费者,只能通过压低进价的办法将税负转移给批发商、甚至再逆转给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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