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消关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95页(250字)

亦称“反补贴关税”(Anti-Subsidy Duties)和“反津贴关税”。

对直接或间接接受过任何补贴或津贴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凡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运输、买卖过程中所接受的直接、间接补贴或津贴,都构成征收反补贴关税的条件,而不管这种补贴或津贴是来自政府还是来自同业公会。税额一般与该商品所接受的补贴或津贴数额相等。

其目的是,抵消进口商品接受补贴而低价出售的可能性,使其不能在进口国的国内市场上低价竞争和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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