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86页(265字)

一是包括保险人负责赔偿的范围,分为主要险别和附加险别、特别附加险别。

二是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人的权利是在发生事故所受损失赔偿后,保险公司还可向有责任的第三者索赔的“代偿权利”,以及不经被保险人同意,该保险公司还可同时向另一个保险公司再保险的“分保权利”。

三是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指他有取得赔偿保险金额的权利,即“索赔权”和有权提出解除原合同的“解约权”。其义务是支付保险费。四是合同的成立,即由投保人申请,经承保人审查同意,双方正式签字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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