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改造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09:18:4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45页(435字)

中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是规定和调整在对判处剥夺自由刑罚的罪犯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劳动改造机关与犯人之间、惩罚与被惩罚、改造与被改造以及改造与强迫劳动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广义的劳动改造法是指中国法律中有关劳动改造规定的总和。

狭义的劳动改造法是指关于劳动改造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如1954年9月,国家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1962年国务院颁布的《劳动改造管教队工作细则(试行)》,以及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的各种有关监狱、劳改队的命令、规则、守则等。这些关于劳动改造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命令,规定了在劳动改造中,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以使罪犯受到认罪守法的教育、劳动生产教育、文化教育,揭发并认清其犯罪本质及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消灭犯罪思想,树立新的道德观念,争取立功赎罪,重做新人。同时还规定在罪犯监管期间应施行严格管制,不许松懈麻痹,但严禁虐待、肉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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