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10:46:3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16页(362字)

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简称为审判。

审理,指人民法院负责审判某案的审判人员搜集证据、调查证据、审查证据、讯问证人和诉讼参与人,并组织当事人等进行辩论,以查清案件事实,确定案件性质的活动。审理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实质性审查,包括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判决,指法院经过对案件的审理,就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判决是案件审理的结束,是实体判决。

在我国判决分为刑事判决、民事判决和行政判决。刑事判决在于确认被告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刑、如何处刑及刑罚执行方法等问题。

民事判决在于解决双方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行政判决则是关于行政争议当事人行政法实体权利、义务的确认。

我国人民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审判,惩罚犯罪,解决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及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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