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所有制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55:5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91页(336字)

简称“所有制”。

指生产资料归个人、阶级、集团或社会所有,是人与人之间在占有生产资料方面所形成的关系。形式上是人与物的关系,实质上是人与人的关系。占有生产资料是人们进行生产的前提,人们的生产总是社会的生产,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生产资料所有制也不同。

历史上依次出现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有:原始公社所有制,奴隶主所有制,封建主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和社会主义所有制。此外,从原始社会瓦解时起,直到社会主义社会都存在着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即小私有制,但它从未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

原始公社所有制、社会主义所有制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其他均为生产资料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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