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议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56:5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94页(412字)

印度最高立法机构。

由总统及联邦院和人民院组成。联邦院议员由总统指定和各邦和中央直辖区间接选举产生,人民院议员由各邦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当选联邦议会议员必须系印度公民并具备法律规定的其他资格。议会两院、议员、议会委员会在符合宪法规定前提下有言论自由,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力、特权与豁免权。

印度议会的职责是提出和审议通过议案。除财政法案及有关之法案须按特别程序提出外,任何法案在议会两院任何一院中均可首次提出。两院对法案不一致时应召开两院联席会议。除宪法另有规定外,议会任何一院的会议或两院联席会议上审议的一切问题,均以出席及投票议员之多数票决定。如双方票数相等,两院议长有行使其决定性一票的权利。

任何人不得兼任两院议员,不得兼任联邦议会与各邦议会之议员。

总统可随时召集议会任何一院开会,可以随时宣布议会两院任何一院闭会、解散人民院。总统在议会闭会期间有权根据形势需要颁布必要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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