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果全国人民议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12: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61页(302字)

为刚果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

其前身是国民议会。全国人民议会的主要职权是:制定和修改宪法、法律;批准国家预算;通过国内外总政策、总路线;监督政府工作;组织公民投票。议会实行一院制,内设执行局,由1名议长、2名副议长和2名秘书组成。议员由刚果劳动党提名,经普选产生,任期5年,任期中,不能因政见不同而受到起诉、侦查、逮捕和拘留。

议会每年召开两次例会,每次例会会期不超过两个月,如需要,也可举行特别会议,会期不超过15天。议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是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

1984年9月23日经公民投票选举产生第四届全国人民议会,共有议员153名,议长让·冈加-赞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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