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贸市场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31:4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29页(350字)

农民之间互相交换产品的场所。

我国的农村集贸市场,是在传统的市集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集市曾长期流行于各地民间以及少数民族地区,通常是每隔一定时间在固定地点举行,这个固定地点逐步发展扩大便形成市场。现阶段,农村集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商业的必要补充。进入集贸市场的商品,既有农村集体所有制单位在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后所剩余的农副产品,又有农民经营承包地上缴承包额后余下的农副产品,还有农民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的农副产品和手工业产品。

国家对集贸市场的管理,除发布一定的管理条例和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外,主要通过供销合作社的供销活动进行经济领导。保留和发展农村集贸市场,便于乡村、农民之间互通有无,调剂余缺,有利于促进农副业生产,发展多种经营,满足人民多方面的需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