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36:2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44页(369字)

我国对违反法纪但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

劳动教养收养大中城市中需要劳动教养的人,其具体对象是:属于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处理的,需要劳动教养的分子;有流氓、盗窃、诈骗等行为,屡教不改而又不够判刑的分子;受资产阶级思想毒害很深,好逸恶劳,长期拒绝劳动,破坏劳动纪律,不断无理取闹,屡教不改的分子。劳动教养的期限为1年至3年,必要时得延长1年。

节日、星期日休息。

在劳动教养期间,按照其劳动成果发给适当的工资,并可以酌量扣出一部分工资作为家属赡养费或本人安家立业的储备金。

在劳动教养期间,必须遵守劳动教养机关规定的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应给予行政处分;对违法犯罪的,应依法处理。劳动教养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后,就业、上学不受歧视。

对劳动教养人员的家属、子女不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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