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任制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36:0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68页(248字)

政府公务人员任用制度之一。

以民主选举的方式挑选和任用政府官员。近代民主政治要求政府公务人员,特别是政务类人员中的各级政府行政正副首长,应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因为他们在政府中掌握最终决策的权力,所以只有通过选民选举产生,才能保证他们代表民意,对选民负责,并受选民的监督和罢免。选任制可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类型。直接选举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政府官员。间接选举则指由选民选出的代表来选举政府官员。

选任制属于国家政治制度范畴,一般由国家的宪法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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