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权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36:1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69页(187字)

公民所享有的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某些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是国家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

对于什么人具有选举权或没有选举权,一般都由国家法律进行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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