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38:5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77页(384字)

①指国家代议机关重新讨论和审议曾被否决或“搁置”的议案。

在有些国家里,议会往往以“拒绝”或“搁置”的方式否决议案,当某一法案被否决后,如经议长同意重新将该法案列入议程并进行审议,即为复议。在有些国家里,总统有权否决议会两院通过的法案,当法案被否决后,如果议会两院对之重新进行讨论,也称复议。如果议会两院复议后以三分之二的票数通过,该法案仍可生效并成为法律。②指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或有关机关提出的申请或要求,对自己所作的处理决定进行重新考虑。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机关对控告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免予起诉,如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

此外,当事人对司法机关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也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