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制度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23:4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28页(355字)

一定社会制度下的婚姻家庭形态,由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随经济基础的变更而变化。

婚姻家庭制度在人类历史上经历了不同形态的发展过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婚姻家庭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人类蒙昧原始群体的低级阶段,没有婚姻家庭,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组织的变化,逐渐演变出群婚制的家庭婚姻形态。

后来又发展产生对偶家庭,最后形成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

群婚制和对偶制婚姻家庭形态是在原始社会公有制经济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虽然都属于一夫一妻制类型,但在形式上各具特色,内容上有所区别。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一夫一妻制,是新的、更高类型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它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实现了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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