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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书籍:计划生育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1:28:19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计划生育词典》第381页(340字)

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并造成了财产损失时,受害人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加害人有赔偿义务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是对民事违法行为中侵权行为的一种法律制裁,不同于违反行政法规的纪律处分和触犯刑法的刑事处罚,以及不履行债务的民事责任。在中国,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对财产损失采取全部赔偿的原则,即根据财产损失的大小和多少来赔偿,人身损害采取对侵害人身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原则;致人死亡的,赔偿丧葬费、抚慰费及生前受死亡人抚养的无劳动能力人失去的收入;对人身侵害未造成财产损失,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不负民事责任。各单位对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造成的他人损害应负连带赔偿责任,监护人在监护职责范围内对被监护人造成他人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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