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精神病学

书籍:中国卫生管理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6 03:24:58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卫生管理辞典》第458页(381字)

精神病学的分支。

以临床精神病学为基础,研究司法实践中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及其法律地位的学科。司法精神病学与一般精神病学的区别在于:前者研究各种精神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症状、病程转归、诊断、治疗和预防;后者重点研究各种精神疾病的患者在刑事犯罪、民事法律关系和诉讼中的地位、能力和做出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以判明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包括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诉讼能力、作证能力以及服刑能力等,为司法部门进行审判提供依据。

司法精神病学由于所研究的对象往往产生于拘捕、审讯、监禁、执行刑罚的特殊环境中,因而其临床表现具有特殊性。按病因和临床表现不同,精神疾病大致可分为四大类:精神病(又称重性精神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发育不全和变态人格(又称病态人格、人格障碍)。由于所患精神疾病不同,其法律能力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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