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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感应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07:49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57页(777字)

中国哲学中关于天人关系的一种唯心主义观点。

指天与人相类相通,天能干预人事,人的行为也能感应上天。

这种思想在商代就已萌芽。《殷虚文字乙编·5296片》:“帝降食受(授)又(佑)。”认为上帝赐给我们吃的、保佑我们。

战国孟轲宣扬王权天授,提出“顺天者存,逆天者亡。”(《孟子·离晏上》)认为“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天子人于天”,“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孟子·万章上》)汉代董仲舒杜撰的君权神授的天人感应目的论是天人感应说的典型。

认为“天者,百神之大君也,事天不备,虽百神犹无益也”(《郊祭》)。

“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汤武》);“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深察名号》),提出“天亦有喜怒之气,衰落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地之阴阳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人之阴气起,而天地之阴气亦宜应之而起,其道一也。”(《同类相动》)“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见仁且知》)认为不仅“天”以灾异和祥瑞显示天对人们的赏罚,人君的某些措施,人们的某些宗教仪式也能使天改变原有的安排。东汉《白通义》进一步宣扬天人感应论:“天者何也?天之为言镇也,居高理下为人镇也”(《天地》)。“子顺父,臣顺君,妻顺夫,何法?法地顺天也。”认为“地之承天,犹妻之事夫,臣之事君也。”唐韩愈肯定“贵与贱,祸与福,存乎天”(《与卫中行书》),继续宣扬天有意志,能赏功罚过。南宋朱熹也说:“古今祸乱莫非天之所为”(《晦庵先生文集》卷七十一)。

约成书于16世纪末的《文昌帝君阴骘文》的基本内容也宣扬天能赏善罚恶,劝人行善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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