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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知论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08:40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63页(1140字)

一种认为世界本体及事物本质不能认识的哲学观点。

首次提出“不可知论”是英国自然科学家赫胥黎。但不可知论的着名代表是18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休谟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他们的哲学制定了不可知论的理论体系,对19世纪以后的资产阶级哲学有着极大的影响。

休谟的不可知论是主观唯心主义哲学,他继承了英国主教贝克莱的哲学路线,并给它涂上了不可知论的色彩,认为,人们不会知道客观世界是否真实存在。世界上真实存在的只有一连串的心理知觉、感觉,科学的任务只能描述这种心理感觉的联系,而不能发现客观规律。在他看来,“确信人类盲目和无能为力,是全部哲学的结果”。康德承认意识之外存在着“自在之物”,但这个客观世界是不可认识的,人们只能依靠先天的认识能力,认识主观的感觉或现象,根本不能认识“自在之物”的本来面貌和客观规律。他把客观世界称为“彼岸世界”,人们有限的认识能力,是永远达不到彼岸的。

不可知论者,在对待“自在之物”上,虽然有所区别,有的承认,有的否认,但在否定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性上是一致的。他们的共同本质就是不超出感觉之外,停止在现象的此岸,拒绝承认感觉的界限之外存在任何确实的东西。俄国普列汉诺夫的“象形文字论”是一种认为人的感觉和表象不是现实的物和自然过程的反应,而是记号、符号、象形文字等等的理论。他虽然承认感觉是外界物体作用的结果,但却不把感觉看作外界对象的模写。

新康德主义者如堡学派去掉康德哲学中唯物主义成分,认为思维创造存在,没有超越思维的存在,物自体是认识的极限。

德国物理学家、生理学家赫尔姆霍茨还以人眼构造造成视力有限的缺陷为由,宣言不可知论。20世纪以来,一些自然科学家,又依据自然科学的新发展,研究对象的深化,人的认识不能被一、二次观察所控制,怀疑人的认识能力,如德国物理学家海森堡等人认为,我们不能将一次观测结果完全客观化,我们不能描述这一次和下一次观测间发生的事情,量子力学取消了主、客体之间的区别。恩格斯在批评不可知论时曾说:“蚂蚁具有和我们不同的眼睛,它们能看见化学光线……但是,在我们所看不到的这些光线的认识上,我们却比蚂蚁前进得多。我们能够证明蚂蚁看得见我们所看不到的东西,并且作这种证明只是以我们的眼睛所造成的知觉为基础,这个事实就表明了人的眼睛的特殊构造并不是人的认识的界限。”“除眼睛,我们还有其它感觉,而且有我们的思维活动。”(《自然辩证法》第200页)这就是说,人的感觉不能直接观察到的东西,可以借助于测量仪器和思维能力,通过实践检验而被认识。世界上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而没有不可知的物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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