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自然辩证法辞典

互用互换原理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09:51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71页(389字)

指部分零件、部件、元件和器件,在不同型号的产品中可以互为通用的一条原则。

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凡按对同一图纸制造出来的一批零件、部件、元件或器件进行装配、维修时,在满足技术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的前提下,无需任何辅助加工,不经任何调整或选择,都具有任意的互用互换的使用性。

这一原理是由发明家惠特尼(Whitney,E.)创立的。

早在1798年美国政府同发明家惠特尼签订合同,两年内支付1万支枪。不久惠特尼向专家委员会交出10支枪的零件,当场任意组装成10支来复枪。

由他建立的步枪制造工厂,最早采用互换式的大量生产,这样应军械生产的需要产生了互换性原理。英国人柯尔特(Colt,S.)和鲁特(Root,E.)在生产转炉零部件时,采用了互换性原理指导生产。

这是组织专业化协作生产所必需。

上一篇:互补原理 下一篇:瓦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