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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象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26:11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188页(366字)

《易传》的一个哲学范畴。

其含义在历史上有两种说法:汉儒认为四象就是四时之象;宋儒认为四象就是四种爻象。《系辞上》:“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孔颖达疏:“两仪生四象者,谓金木水火禀天地而有,故云:两仪生四象”;“震木,离火,兑金,坎水,各主一时”,这是说震木在东,主春;离火在南,主复;兑金在西,主秋;坎水在北,主冬;以木、火、金、水为四时之象,所以称为“四象”。朱熹注称:“四象者,次为二划以分太少”,这是说由“两仪”(阴阳)进一步分阴、分阳而生成太阳(又称“老阳”)、少阴、少阳、太阴(又称“老阴”),也就是有老少之分的阴阳等四种爻象。

汉儒着重从天地、四时等宇宙生成的角度解释“四象”,而宋儒则着重从卦的形成这个角度来解释“四象”。这是汉儒和宋儒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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