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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发生律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30:34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217页(508字)

亦称“重演律”。

指生物在个体发育过程中,按顺序重现其祖先的主要发育阶段的规律。是法国博物学家海克尔(Haeckel,E.H.)和弥勒(Müller,J.P.)于1866年提出的。生物的发展史可以分为两个相互密切联系的部分,即个体发育与系统发育,也就是个体的发育史和由同一起源所产生的生物类群的发展史。个体发育史是系统发育史的简单而迅速的重演,通过个体发育可以反映出系统的发育。随着胚胎学的发展,充分证实了重演现象是生物界的普遍规律。如动物胚胎发育常保留祖先的形态:人类早期胚胎有相当显着的尾部,颈部两侧则有成排的鳃沟。这些结构表明,人类是从有尾并有鳃的祖先进化而来的。、龟不用鳃呼吸,但它们的胚胎有鳃裂,可见这些高等动物的祖先曾经经历形的阶段。

在生理机能上也反映了重演现象:鸡胚的早期所排泄的废物起先是氨,这是一般鱼类的排泄物,以后主要排出尿素,这是鸟类的排泄物。动物学上常根据胚胎形态和胚胎发育所经历的阶段来确定疑难动物的系统地位。

如根据海鞘胚胎期出现脊索,可以确定海鞘是脊索动物。生物发生律有力地证明了生物的进化过程。

同时它还可以确定不同动物的亲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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