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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辩证法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47:23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338页(648字)

指自然界本身所固有的辩证发展。

即指自然界辩证法的客观性。是否承认自然界的辩证法是划分自然观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根本前提。古代自然哲学家承认自然界的辩证法,坚持自然界辩证法的客观性,但缺少具体的科学论据,单凭直观猜测或思辨,带有朴素的性质。现代西方哲学家包括一些科学哲学家根本否认自然界的辩证法即否认自然界辩证法的客观性,并直接反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

他们或者认为自然界本来不存在辩证法,是恩格斯把辩证法放进自然,进而使辩证法自然化;或者认为在自然界中只发现由人们导入的辩证法;或者认为至多在社会历史中存在辩证理性。归根到底他们认为辩证法只与人的意识的存在相联系,而自然界和自然科学中根本不存在辩证法,即认为自然界的辩证法是主观的、人为的。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以自然界辩证法为其客观基础。认为自然界辩证法的存在方式是作为一般而寓于自然界的特殊规律和具体过程之中,必须通过自然科学的中介从特殊中揭示出来。因此,“事情不在于把辩证法的规律从外部注入自然界,而在于从自然界中找出这些规律并从自然界里加以阐发”(恩格斯:《反杜林论》第10页)。唯物辩证法的规律是自然界运动的根本规律,归根到底自然界的辩证法也遵循量变质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不过它具有自然界自身的特殊表现形式。依据自然科学的发展,揭示自然界辩证发展的这些特点是自然辩证法研究的根本任务和使命。坚持自然界辩证法的客观性对于科技工作者的科学研究与实践也是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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