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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02:55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441页(1066字)

亦称“程朱理学”。

中国宋元明清时期占统治地位的官方哲学。宋明理学的奠基者是北宋时期的程颢、程颐(后人称为“二程”),南宋时期的朱熹完成了理学哲学体系。理学认为,“理”是宇宙的最高本体和产生万物的本源。程颢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家,却是自家体贴出来。”(《河南程氏外书》卷一二)朱熹说:“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

”(《朱文公文集》卷七十)这是客观唯心主义自然观。理学的认识论是“格物致知”的唯心主义认识论。

二程认为“格物致知”不是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而是践履封建伦理。二程说:“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矣。致知,但知此于至善,为人交止于慈之类,不须外局只务观物理”《(河南程氏遗书》卷七)。朱熹也主张“穷理”通过“格物”,但“万理具于一心”。

他说:“格物,是物物上穷其至理。致知,是吾心无所不知。

理学的方法论有许多辩证法因素,但归根结底是形而上学的循环论。二程认为事物相反相成。

他们说:“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万物莫不有对”(《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还认为“物极必反”(《河南程氏遗书》)和“理当必变”(《粹言》)但是归根则是“变者,复一初,复于故,则一于理”,“动则终而复始”的循还论。

朱熹在“理生万物”的发展观中,也承认事物是“一生两”的发展着。他说:“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于无穷,皆是一生两尔。”(《语类》类六七)可最终还是讲“循环物事”、“定位不易”的形而上学的循环论。

理学的人性论讲“天命之性”的“天理”和“气质之性”的“人欲”。二程说:“性即是理,理则自至于涂人,一也。才禀于气,气有清浊。

禀其清者为贤,禀其浊者为愚。”(《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朱熹说:“人只有个天理人欲,此胜彼退,彼胜此退,无中立不进退之理”(《语类》卷十三)。他主张“天命之性”是“天理”,“气质之性”是“人欲”,“天理”是“善”,“人欲”是“恶”,存“天理”灭“人欲”,就是去恶从善。

他把这种人性论运用到历史观上形成“五霸之辩”的退化历史观。

理学从北宋到明清之际一直作为官方哲学流传700余年。它是中国后期封建社会加强和巩固封建制度的理论支柱,也是理论思维的新发展,对中国和世界都有较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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