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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03:34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445页(629字)

用已知为真的判断确立另一个判断真实性的一种逻辑方法。

人们在阐明一个思想时,往往举出一些事实或科学原理作为根据,来论证这一思想的正确性,这种方法就是证明。证明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组成。论题是其真实性需要被证明的判断;论据是用来证明论题真实性的根据;论证方式是论题和论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也就是证明中所使用的推理形式。

一个证明过程只有合乎逻辑才能达到论证思想、说服别人的目的。为此,必须掌握证明的逻辑规则。首先,论题必须清楚明确,并在论证过程中始终保持同一。

在论证过程中,论题一旦确定,就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更不能偷换论题。其次,论据必须真实。

论据的真实性是论题能被证实的关键。论据不真实就会导致虚假论证。论据的真实性不能依赖于论题的真实性。论据的真实性如果以论题的真实性为基础,就会引起循环论证的错误。

第三,论证要合乎逻辑,即从论据能必然地推出论题。如果论题与论据只有或然性的联系,或根本没有联系,那么,这种论证就是不可靠的。

依照证明的方法,证明可分为直接证明或间接证明。直接证明就是由论据直接推出论题的真实性。间接证明有两种;一种叫反证法,就是通过证明和论题相矛盾的判断是虚假的,来证明论题的真实性;另一种叫选言法,就是把与论题有关的几种可能全部列举出来,通过一一排除各种可能性的情况证明剩下的唯一一种可能性是真实的。证明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必不可少的理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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