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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不变论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16:48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532页(429字)

关于生物物种永恒不变的一种理论。

这种理论在达尔文的进化论提出之前占据生物学的统治地位达几百年之久,严重地阻碍了生物学的发展。18世纪瑞典博物学家林耐认为所有生物都是上帝根据一定目的,在一定时期创造的,并且是永恒不变的。

林耐在分类学上的研究是有贡献的。但他的分类系统并不能按照生物进化的亲缘关系作为自然分类系统,这和他的思想体系是相关的。

在这时期,现实主义者,法国博物学家布丰(Buffon,G.)则提出物种可变的观点,并认为现代的动物起源于少数的原始类型,还把环境的变迁同生物的变化联系起来指出物种的可变性。但由于当时神学与宗教的压力,他终于放弃了生物物种可变的观点。

后来,法国大生物学家居维叶提出“激变论”(或灾变论)认为地球每次灾变都把生物毁灭了,以后的生物是上帝重新创造的。这种物种的多次的神创,表面上似是承认物种的变化,但实质上是物种不变论的一个变种。

达尔文进化论的建立,宣告了物种不变论的彻底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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