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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认识主体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32:21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634页(546字)

与科学认识客体相对立的概念。

*科学劳动者相应的概念。指在科学认识中处于反映客体的主体地位。它不仅具有一般认识主体的含义,更根本的它是科学的认识即正确地、理论系统化地反映客体的认识的主体地位。由此,使得科学认识主体具有自身的特点。

这些特点表现在它的载体科学劳动者上。从认识论上看,它从科学认识客体中分化出来,并与科学认识客体相对立,它们二者相区别,前者为第二性;后者为第一性,不容混淆;但它们二者又在一定条件下具有统一性且互相转化。

科学认识主体从作为科学认识客体的自然界分化出来的过程即人从动物中分化的过程,其本质在于劳动。因而,科学认识主体的唯一的活载体即从一般人分化出来的科学劳动者。

而人的劳动包括科学劳动者的劳动一开始就是社会性的。

因此,科学认识主体具有鲜明的社会性。这样,任何不具有社会性的动物哪怕是最发展的猿类也不可能成为科学认识的主体即所谓第二认识主体。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电脑的出现及其形成的人——机系统,在替代科学认识主体的部分反映功能上显示出重大作用,甚至超过主体。

但它不可能成为科学认识的第二主体而改变科学认识主体的唯一性。电脑、人——机系统,归根结底,不过是科学认识主体的认识工具或手段。

或称“人工脑”而非科学认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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