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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49:15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749页(557字)

根据一个或一些已知判断推导出另一个新判断的思维过程。

推理由前提和结论两部分组成。推理所依据的判断是前提。由前提推出的那个判断叫结论。正确的推理是客观事物的联系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人们之所以能够从一些已知的判断推出新判断,是以客观事物的规律为基础的。正确的推理必须遵循两个条件:第一,前提要真实,即判断要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第二,推理的形式要正确。这样才能在推理中得出正确的结论。现代唯心主义流派——约定论者认为,正确的推理形式及其规律是人们可以任意约定的,正如同人们可以任意约定下棋与玩牌的规则一样。这种唯心主义的逻辑理论是错误的。正确的推理形式,就是由真实的前提能够得出真实的结论的推理形式;而真实的前提和结论,就是符合客观事物的前提和结论。

因此,一个推理形式是否正确,最后还得根据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来确定,而不是根据人们的主观随意约定。表达正确推理形式的语言符号,在原则上是人们能够随意约定的;但正确的推理形式本身却不是。

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两大类。演绎推理是把一般原理应用到特殊场合;归纳推理一般是从特殊对象的知识概括出一般性的知识。推理对于认识具有重大意义。它能帮助人们从已有的知识推出新的知识,扩大认识的成果;还能使人们看到事物的发展趋势,预见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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