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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气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50:04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755页(1257字)

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基本范畴。

理指事物的条理、文理,引申为事物的特殊规律和准则。在先秦典籍如《孟子》、《荀子》、《韩非子》等着作中出现的理多是这种含义。隋唐佛学华严宗提出四法界说,那里面的理,则具有最高精神本体的意义。气指精微的物质,是自然界存在的云气、水气、阴阳风雨晦明之气的总名。自《管子》内业、心术篇提出精气说之后,气就被唯物主义哲学家作为宇宙本原,并以此为基础来构造他们的哲学体系。如东汉的王充,就把气作为天地万物的本原,把世界万物统一于气。

在宋代以前,理气作为单独的范畴,虽然被广泛使用,但还没有从精神与物质对立的高度来使用这对范畴,因而并不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北宋时期,随着理学的产生,理这个范畴的重要性大大地提高了。

程颢说:“吾学虽有授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二程外书》卷十二),把理作为他们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的基础。

他们把理作为最高的精神本体,是社会纲常伦理的本原和基础,也是世界万事万物的本原和主宰。

有了这个理,才派生出自然和社会,整个宇宙统一于理。他们对气也很重视,提出“万物之始皆气化”(《二程粹言》卷二),但只是把气作为理生成万物的材料和中间环节,归根结底,气还是由理生出。

“有理则有气。”(《二程粹言》)卷一)朱熹又推进二程的理论,提出:“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

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

”(《朱子文集·读大纪》)进一步把理描述为自然和社会的总根源、总主宰。同时他又提出理是空虚的,“不会造作”,必须和气结合才能生出万物。

理是生物之本,构成物的本性,气是生物的材料,构成物的形体。他承认天地间理气并存,共同构成万物,两者密不可分,但追究本源还是先有理后有气,气和物是有生灭的,只有理是永存的。“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朱子语类》卷一)“且如万一山河大地都陷了,毕竟理却是在这里。”(同上)他们是理先气后说的代表。北宋张载提出“太虚即气”的理论,从多方面论证气是永恒不灭的,无所不在的,充满宇宙空间。

气聚有形而成物,物散无形而复归于气和太虚,世界万物统一于气。以后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廷相、王夫之等发展张载的理论,批判程朱的理先气后说,提出“万理皆出于气,无悬空独立之理”。

(《王廷相集·太极辩》)。

“理在气中”、“气外更无虚托孤立之理。”(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十)把理看成是气的“条绪节文”,也就是事物的规律、本质,是由事物派生出来,从而与理先气后说形成鲜明的对立。理气关系的争论是宋以后哲学论争的重要焦点之一,它制约着道器、心物、知行、理欲等一系列问题的争论。

争论的实质是精神与物质谁先谁后,谁是本源,谁是派生的问题,因而是研究中国古代哲学,特别是宋代以后哲学的重要问题,是鉴别各个哲学流派、哲学思想性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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