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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尔斯基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56:15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804页(646字)

【生卒】:1909—1983

【介绍】:

波兰着名逻辑学家,华沙逻辑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逻辑语文学的创始人。

早年在华沙大学学习时,曾得到卢卡西维茨、列斯尼夫斯基等华沙学派核心成员的指导。1924年通过数学方面的博士论文。

1926年任华沙大学讲师。

1939年侨居美国,从1942年起在加州大学教数学。1946年升为教授。他是《符号逻辑杂志》的编辑。

塔尔斯基对逻辑语文学、逻辑数学,命题逻辑、集合论、公理方法、关系逻辑以及算术、代数、几何等方面做了深入研究,取得了卓越的成果。他认为,逻辑学是其他一切科学的基础,其任务是确定“非”、“和”、“或”、“是”、“每个”、“某个”一类术语的确切意义,解释与这些术语有关的最一般的规律。

他提出逻辑与元逻辑的区别,认为元逻辑以逻辑作为研究对象,它讨论形式语言和形式系统问题。

在逻辑语义学方面,他最有影响、最重要的贡献是真理定义理论。他指出,作为真理的定义必须具有“实质确切性”,但通常的真理定义却不清楚。确切的真理定义应当蕴涵着这样的等值关系,即当P是一个句子,而X是句子的名称时,定义必须含有“T等式”(X是真的P),“T等式”成立的必要条件是区分“对象语言”和“元语言”,前者是被分析的语言,后者是用来分析的语言。

在日常语言中,由于不对这两种语言做出区分,所以往往容易混淆语文层次,产生语义悖论。主要着作有:《形式化语言中的真理概念》、《真理的语义学概念和语义学基础》、《逻辑与演绎科学方法论导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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