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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器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6:02:29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849页(1353字)

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

“道”是无形象的,含有规律和准则的意义;“器”是有形象的,指具体事物或名物制度。实际上,道器关系即是抽象道理与具体事物之间的关系问题。老子最先提出这对范畴:“朴(道)散则为器。”(《老子·二十八章》)《周易》把具体的事物叫做“器”,把构成世界万物的阴阳二气叫作“道”。《周易·系辞》:“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汉末《老子·河上公章句》认为道是万物之本,器即具体事物:“万物之朴散则为器用。若道散则为神明为日月,分为五行。”(《道德真经注·河上公章句》《反朴》第二十八)魏晋王弼《老子注》认为“道”是万物之源,“器”是具体的事物。唐代崔憬以“体”“用”喻“道”“器”:“凡天地万物皆有形质,就形质之中有体有用。体者即形质也。用者即形质上之妙用也。言有妙理之用以扶其体则是道也。

其体比用,若器之于物,则是体为形之下,谓之为器也。”(转引李鼎祚《周易集解》)认为“道”指形体、形质、实体;“器”指功能、作用、属性。陆希声认为道处有形之物外,器即有形之物,“形而上者之谓道,通乎形外者也。形而下者之谓器,正其形内者也。”(转引自《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仍然区分形上形下。杜光庭虽然区分形上形下,以形而上为道,但强调“道”是无,是万物本源“器”是“道”之用。杜光庭说:“形而上者道之本,清虚无为,故处乎上也。形而下者道之用,禀质流形,故处乎下也。显道之用以形于物,物禀有质,故谓之器。器者有形之类也。……此乃道是无体之名,形是有质之用。凡万物从无而生,众形由道而立,先道而后形,道在形之上,形在道之下。

故自形而上谓之道,自形而下谓之器。形虽处道器两畔之际,形在器上,不在道也。既有形质,可为器用,故云形而下者谓之器。夫道,无也。

形者,有也。有故有极,无故长存。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十一《三十辐章》第十一)北宋程颢认为道不离器,但强调以道为本。程颢说:“形而上为道,形而下为器,须着如此说。器亦道,道亦器。”(《遗书》卷一)程颐认为一切事物皆有其所以然,此所以然即是道,是事物的根本。

“一阴一阳之谓道,道非阴阳也,所以一阴一阳道也。”(《遗书》卷三)“离了阴阳便无道,所以阴阳者是道也。阴阳,气也。气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

”(《遗书》)强调阴阳之气受形而上的道支配。

南宋朱熹以理气概念解释道器:“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八《答黄道夫》)认为道是物之本,气是生物之具,但生物须有气。明清之际的王夫之提出:“天下唯器而已矣;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谓之道之器也。”“无其器则无其道”(《周易外传》卷五)。主张唯器论,认为道在器中,道不离器,阐明道器关系就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清戴震把未成形质的阴阳看作是形而上的“道”,把已成形质的阴阳看作“形而下”的“器”。认为“形谓已成形质。形而上犹曰形以前,形而下犹曰形以后。阴阳之未成形质,是谓形而上者也,非形而下明矣。

”(《孟子字义疏证·天道》)近代郑观应以“道”指中国封建伦理纲常,“器”指西方科学技术,主张道本器末。谭嗣同还以体用论述道器,“故道,用也;器,体也。体立而用行,器存而道不亡”(《短书》)。认为器变道亦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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