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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6:03:59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860页(467字)

反映事物属性的一种思维形式。

它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科学抽象的结果。人们通过实践,积累了大量感性材料,经过头脑的一系列加工制作,即运用比较、分析、综合、抽象和概括等方法,抽取出一类事物的一般的属性,并用语词加以表征,形成概念。

概念具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而且,它与语词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概念属于理性阶段的认识。

它是主观与客观的辩证统一体。概念所反映的内容是客观的,其形式是主观的。

概念又是灵活性与确定性的统一。其灵活性是指概念的不断发展、变化,即一方面,概念的总体数量是不断变化的;另一方面,有些同一语词所表达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也会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化而有所变化。

导致概念不断变化的原因是:(1)认识是个过程,反映事物的概念也有一个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概念是在这个过程中不断丰富和精确的。(2)客观上存在着人们尚未认识的事物。

因此,随着认识的深入,就要不断创造新的概念。概念又具有确定性,即在一定时期,一个概念有它确定的内涵和外延。

概念是思维的细胞,是构成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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