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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古典自然哲学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6:13:36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927页(1079字)

18世纪末到19世纪上半叶德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哲学中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

它是西方自然哲学发展的最后一个历史阶段,是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直接理论先驱。其主要代表人物是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他们各自都有对自然界的不同观点。康德的自然哲学的基本观点是承认在人的意识之外存在着客观自然界。但他认为这个自然界是不可知的,是超乎经验之外的,是人的认识能力所不可能达到的“彼岸世界”。

费希特把自然界的客观存在叫做“非我”,认为“非我”就是“自我”创造和建立起来的,是“自我”活动的结果,实质是主张思想产生存在、精神产生物质。谢林主张“自我”和“非我”、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都来源于“绝对”,并且它是二者的“绝对同一”、“无差别的同一”。他认为“绝对”是一种不自觉的精神力量。他把自己的客观唯心主义叫作“同一哲学”,而把其中关于物质、自然的哲学叫作“自然哲学”。

他认为物质、自然就是可见的精神、思想,精神、思想就是不可见的物质。他的“自然哲学”的目标是要把一切自然物归结为精神,或者说从自然要追溯到精神。黑格尔自然哲学的出发点,是在“纯粹”思维领域、逻辑范畴领域达到自己发展顶点的绝对观念,转化为自己的“异在”即自然界。恩格斯曾指出:“在黑格尔看来,自然界只是观念的‘外化’,它在时间上不能发展,只是在空间中展示自己的多样性,因此,它把自己所包含的一切发展阶段同时地和一个挨着一个地展示出来,并且注定永远重复总是同一的过程。”(《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第20页)但是,在自然现象的背后,黑格尔却又安置了宇宙精神及其辩证法,他关于自然界发展的一系列辩证思想就是由此决定的。但也仅仅限于猜测而已,因为墨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并没有提高到对自然界辩证法的真正科学理解的水平。费尔巴哈在反对唯心主义和神学的斗争中,使唯物主义的自然哲学恢复了它应有的权威。在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唯物论哲学中包含着自然哲学的观点,他认为自然界是一种有形的、物质的、可感知的实体,精神以自然界为基础,自然界产生精神。

自然界就是光、电、磁性、空气、水、火、土、动物、植物、人等等。并且认为物质是不能被创造的,物质是永恒的和无限的,应当在自然界本身当中去寻找自然界的原因。

恩格斯批判地改造了德国古典自然哲学,特别是批判地改造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自然哲学,吸收其中的合理内核和基本内核,并在总结当时自然科学的最新成就(尤其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达尔文进化论等三大发现)的基础上创立自然辩证法,实现了对自然哲学的革命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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