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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思维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6:16:09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946页(531字)

指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本身的发展规律在思维中的反映。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阐述辩证思维时,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揭示了思维形式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和各种思维形式、思维方法的相互关系,并且指出了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区别。辩证思维的特点,在于不是像形式逻辑那样研究抽象思维的外在形式,而是研究世界的全部内容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研究事物的内在矛盾运动及其相互转化。研究反映客观内容的思维历史、思维形式(概念、判断、推理)、思维方法(归纳和演绎、抽象和具体等)的性质,研究思维的来源、动力、标准这一实践基础。

总之,辩证思维,要求思维的客观内容与思维形式相统一,思维形式能在辩证的联系和发展中反映客观世界。在人类的认识史上,对概念等思维形式的研究有一个发展过程。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只有具体事物的概念,没有事物的一般概念,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和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才产生了对一般思维形式本性研究的需要。

最早研究的有印度的佛教徒和古希腊的思想家。后有亚里士多德,研究了辩证思维的最主要的形式。

黑格尔对辩证思维也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在克思主义哲学中,辩证思维的研究才开始建立在真正的科学基础之上,并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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