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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发生学派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8 23:15:10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22页(759字)

指运用综合发展的观点来研究土壤、认识土壤,着重研究土壤的发生发展过程及其演变规律的一个学派。

它对人们认识土壤的本质以及进行土壤分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这个学派的创始人是19世纪末叶俄国土壤学家瓦·瓦·道库恰耶夫(В.В.Докучaeв)。

他在1883年发表的《俄国的黑钙土》专论中写道:“19世纪自然科学虽有巨大进步,但最大的缺陷是孤立地研究各个物体及现象,而忘记在自然界中彼此的相互关联与相互作用”。

他认为“把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力量、物体和现象之间的那种活生生和经常的联系加以阐明,应当是一项极重要的任务”。他从这一基本观点出发来研究土壤,认为“土壤是一种按着自己的规律发生和发展的特殊的历史自然体”。并指出:“土壤形成和发展过程是由母质、气候、生物、地形和陆地年龄等五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土壤的外部形态和内在性质都直接和间接地与这五种成土因素有关”。后来以威廉斯为代表的一些苏联土壤学家继承和发展了道库恰耶夫的观点,提出了“土壤统一形成过程学说”,认为土壤是生物小循环和地质大循环相互矛盾的产物。

自然土壤的发生和演变是以生物因素为主导的五种成土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从空间上看,由于气候带不同,地面上的植物群落及伴随的土壤微生物组成不断更替,土壤种类也不断更替,这就决定了土壤在地球上的发生、演变和分布有一定的规律性。从时间上看,各地不同土壤,反应出土壤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和环节。“土壤发生学派”在具体研究方法上重视逻辑推理、定性相关分析,而忽视定量分析。

“土壤发生学派”揭示了土壤肥力的发生和演变规律,但其研究对象却偏重于自然土壤,忽视对耕作土壤肥力的发生发展研究,特别是对人类生产活动与土壤培肥熟化的关系没有足够重视,因而在指导农业生产实践上有其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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