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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

书籍:中国黎族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21:46:30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山大学出版社《中国黎族大辞典》第177页(276字)

解放前,黎族同胞的财产继承办法是:在合亩制地区的黎族,父亲死后,家庭财产由子继承,无子由其兄弟继承。

家庭中的主要财产有、水旱田、竹林、山木、果树、铜锣等。丈夫死后,妻子要离开夫家,并带走她自己的那份财产,如衣裙、首饰、项链、手镯、耳环等。父母尚在但已年迈,儿子分家时由父母作主商量分配即可,一般都是均分。如果有争执,则由族内或峒内有威望的老人等一起来评议决定。在外围地区,由于受汉族封建经济的影响,财产的继承原则与合亩制地区不尽相同,在家庭中丈夫去世后,由妻子全盘掌管家产,直至自己去世,才由儿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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