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局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5:16:3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265页(363字)

地区、自治州省辖市都设立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局。

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局在省、自治区与行政公署和自治州政府领导下,根据授予的管理权限和业务范围,对所辖市、县教育行政机构进行领导和业务指导。具体职责如下:(1)检查监督所辖区、县、市教育行政机构和学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等。

(2)协助区、县、市进行教育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3)在上级领导下,对所属师范学校、高中、完全中学等的师资、财政进行管理。

(4)负责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学习、进修、培训工作。(5)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教育计划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

(6)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所属学校领导班子的建设。(7)认真组织教育督导作用。(8)贯彻中小学及幼儿园工作条例。(9)贯彻体育卫生两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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