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残疾分级标准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7:18:3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394页(535字)

综合人体运动系统残疾数量、残疾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碍程度以划分肢体残疾的等级的准则。

由中国全国残疾人抽象调查领导小组于1986年10月7日印发。分为:(1)一级肢体残疾:①四肢瘫: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②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

③双上肢功能极重障碍;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2)二级肢体残疾:①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②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③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3)三级肢体残疾:①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

②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③双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4)四级肢残疾:①单小腿截肢或缺肢。②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③脊柱(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脊椎侧凸大于45°。④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厘米。⑤单侧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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