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落后儿童教育基本原则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7:30:45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414页(278字)

智力落后儿童教育为特殊教育的一部分。

本着“全面发展,补偿缺陷”的方针,针对弱智儿童的特殊性,弱智学校可以沿用普通学校的教育原则,又必须贯彻其特殊的教学原则:激发学生学习情感恢复自信的原则;教育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实施个别化的原则;教育中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和已有经验感知教材原则;教材分解原则;充分练习,不断强化原则;教育内容的基础性和系统性原则以及教材的实践性和具体性原则;热爱学生与严格要求相统一的原则;弱智儿童与正常孩子共同活动的原则。这些特殊性的原则和普通学校的教学原则综合运用,充分考虑弱智儿童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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